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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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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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农机购置补贴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8〕13号)、《关于印发〈2018-2020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行〔2018〕6号)、《关于做好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0〕14号)。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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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耕地地力保护 |
●政策依据;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基层〔2017〕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农〔2019〕117号)、关于印发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常财农〔2017〕29号)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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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政策依据; ●申报指南:受理单位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农科教发〔2017〕2号)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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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政策依据;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关于做好2020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20〕19号、苏财农〔2020〕35号)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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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经费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2〕69号)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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